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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合同管理的探讨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论文资源库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9-9 9:00:38

  摘 要:主要通过对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结果,将合同按阶段有重点的管理,并对合同风险控制从材料准备、主体认证、评审和现代化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1.合同管理现状

  1.1 管理法制意识不足

  我国的建筑开发商企业数量在近些年由于整个市场的繁荣而得到了快速增加,在土建领域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因为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并且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由此暴露出土建企业对合同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一切都要依法处理按合同进行。合同法治观念的薄弱,会导致在签订合同时对对方的合同签订人的资质没有进行强行的有效的认定,一旦发生了经济纠纷或一方因主观或客观因素违约,由于司法对责任归属有明确的规定,这对土建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确认责任或获取经济赔偿。

  对合同的日常管理也处于无序的状态,没有专门的分门别类,往往出现容易丢失合同文件的现象,这对企业本身来说后果是很严重的,因为管理不当丢失合同对企业的形象是非常负面的,不利于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大市场下拥有竞争优势。

  1.2 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1]

  (1)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需要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协调工作,制度体系的不完善,是其他体系不健全的根本。但在我国实际合同管理现状中,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是最突出的问题,这使得各部门在需要相关合同时无法有效及时的得到配合。

  (2)组织体系的不完善。在大部分的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中很少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而是分散在各个部门,由不同的部门各自管理相关的合同。虽然这样的机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企业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求,但无法对企业对各类合同集中大量需求时统一作出有效反应。

  即使有的企业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不论在总部还是分公司都分别具有专业职能的合同管理组织。但是对合同管理组织的职责规定并没有完全独立,而是依附其他主要部门,和其他企业不同的无非是合同放置的位置有所不同而已,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没有制定权,对合同的制定和监督也没有权限分配,这导致了合同管理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都处于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

  (3)人员体系的不完善。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没有明确规定,缺少建筑.法律和管理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对管理人员的安排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机性,企业领导尤其是中小企业领导往往不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来分配员工的工作岗位,仅仅是根据个人喜好来选择,这在领导眼里本就没有多少重要性的部门中更加明显。也由于企业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缺少相关培训,导致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综合素质较低。

  (4)运行体系的不完善。归根结底,由于制度.组织和人员体系的不完善,合同管理机构的运行体系也必然不会顺畅。

  1.3 文本不规范

  企业间的合同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那些没有合同范本和没有签订过类似合同的企业来说,合同文本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对合同的命名也是含糊不清,简单以协议书或意向书定义,对正式合同的签订不重视,认为协议或者意向书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文本的不规范大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中地点的书写不具体;对合同中个别容易忽视的条款疏于规定或简单规定;对合同执行过程缺少约束,仅仅规定合同结果的违约责任;对法律责任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等等。

  在合同签订时也会存在故意不适用国家或地方.行业协会推荐或强制使用的合同规范文本,不论是相对于哪一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优先选用规范化的合同文本。

  1.4 管理方式现代化不足

  管理方式的现代化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必然,合同的管理也包括其中。现代化的企业合同管理不仅仅是单纯的纸质管理方式,而是要求高效.便捷的合同管理方式,即合同的网络化管理。通过Office办公软件,利用专业的合同管理软件,全面管理各类合同。但由于合同的签订基本上还是通过纸质的签字才能真正发挥实际法律效力,所以企业对合同的管理的现代化也仅仅是通过电脑实现合同的高效制定和更改,将预签合同以电子版形式存在于存储介质中方便打印,省去携带纸质合同的麻烦。久而久之,合同管理的现代化就显得有些外秀内中了。

  2.合同文件阶段组成

  笔者认为土建合同文件按照使用过程大致包括三个不同的合同,第一个是获取土地的合同,第二个是施工阶段的合同。由于房屋销售是开发商资金回收的最终渠道,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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