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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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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探讨
作者:未知 来源:星论文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10 20:06:09

  摘要:下文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论述了建设项目中标底造价的控制措施及招投标后期工程造价的控制,并且详细介绍了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措施。

  1.建设项目在招投标阶段实施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高效手段,在《招标投标法》颁布和实施后,招投标活动在实际操作中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竞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招标文件编制的规范、严谨就显得尤其重要。招标文件要明确工程地址、现场条件、状况、工程概要、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计价依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工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评标细则、截标、开标、评标时间、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投标书的符合性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答疑内容、工程量清单等实质性的内容,另外还要明确投标人统一计价口径、统一计量依据,以标价合理等综合条件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从而提高招标工作质量。

  实践表明,一份严密、准确的招标文件能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

  2.标底造价的控制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均须实行招投标。合同造价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其中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按中标价包死,到竣工结算时,实际上仅是对工程变更部分进行造价审核。因而在招投标阶段对标底造价的控制显得十分重要。为加强对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管理,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审定其中的造价条款。造价工程师应该全面地掌握和运用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设计、施工文件。以合理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抓住计量计价这个关键环节,认真审核造价条款,使工程造价能得到合理控制和支付。造价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控制外,还需要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收集各种价格信息,了解价格动态,整理分析各种造价资料等。这就对造价工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通过细化委托编标合同内容,来进一步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编标责任和义务,促使其规范谨慎执业,具体可采用“质量与中介机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的办法,如“在审标时或其他途径发现的每1%的质量差错率扣10%的委托编标费”等形式实现。

  (3)招投标结束后,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加强对合同的签订管理,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审定造价条款(合同条款的一词、一字及一标点符号之差,极可能引起造价的大幅上升)。

  (4)在竣工结算时,可选几个项目,对原项目审定标底造价进行全面计算、详细编审,编标单位应对所编标底质量负全责,审标单位应对经审查后计增或计减的造价负全责,并对原标底因编标单位技术及舞弊引起的错误进行累计,超出规定误差范围负一定连带责任。

  推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对于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工期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这一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内容主要是标底的审查与合同价款的签字,一个工程的标底对该工程的造价影响至关重要。因此要加强对标底的审查管理工作,未经审查的标底一律无效。根据标底编制方法的不同,应审查的内容有:标底计价内容、预算内容、预算外费用、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设备市场供应价格、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等。

  3.招投标后期工程造价的控制

  中标单位确定之后,建设单位就要与其在规定的限期内签定合同。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有三种形式:固定合同,转自[星论文网]www.starlunwen.net价、可调合同价、成本加酬金确定的合同价。对于设备、材料合同价款的确定,一般来讲合同价款就是评标后的中标价。固定合同价是指承包整个工程合同价款总额已经确定,在工程实施中不再因物价上涨而变化,因此,固定合同总价应考虑价格风险因素,也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价总包括的范围,这种方式对承包商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适用于工期较短的工程,合同价款一般要高一些;可调合同在实施期间可随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它使建设单位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商则承担其它风险,一般适用于工期较长的工程;成本加酬金的合同价是按现行计价依据计算出成本价,再按工程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构成工程总价,酬金的确定有多种方法,可依双方协商而定,这种方法承发包双方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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